星期一, 2月 22

文與筆

文筆之論,始于桐城。姚鼐之《古文辭類纂》序目中曰:“凡文之體類十三,而所以為文者八,曰:神、理、氣、味、格、律、聲、色”。其中“味”、“色”皆關乎文采,且書中又有“辭賦類”一目,因此姚鼐是知桐城之限的。故文筆之意義已為時人所意識并關注之。而后阮元引六朝文筆之說,所謂“有韻為文,無韻為筆”,主張文必有韻,提倡駢文,并將其作為中國文學之正宗也是應桐城之局限而生。其信《文選序》中“事出于沉思,義歸于翰藻“之說。后劉師培繼其說,其《廣阮氏<文言說>》以為“文章之必以彣彰為主”,并在《文章源始》中推闡阮氏之說,繼續強調“駢文一體,實為文體之正宗”。

但這番見解卻為章太炎所反對。在其《文學總略》一文中指出,阮氏主張文必有韻,然古之所謂“韻”,都是指押腳韻而言。若看《文選》中的散文,固然不押腳韻;駢體之作,除詩、賦、銘、箴等外,也同樣不重押腳韻。因此章氏指出:“夫有韻為文,無韻為筆,是則駢散諸體,一切是筆非文。藉此證成,適足自陷。”此外,章氏也在此文中表示了其對文之看法。文章開端,他就開宗明義的說道:“文學者,以有文字著于竹帛,故謂之文;論其法式,謂之文學。凡文理、文字、文辭皆言文;言其采色發揚,謂之彣。以作樂有闕,施之筆札,謂之章。……今欲改文章為彣彰者,惡乎沖淡之辭,而好華葉之語,違書契記事之本矣。”

案:曾聞老師多次提起文筆之事,然因未曾了解而不解其意。新年讀黃侃之《文心雕龍札記》(上海古籍出版社),其中附周勛初之導讀文章《黃季剛先生《文心雕龍札記》的學術淵源》,方知文筆之論之始末。今摘其要,使己記之。